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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文件精神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部署,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全面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各级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将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实行电子化,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将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我省各聘请外国人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s://fwp.safea.gov.cn)进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册申请,按照要求提供并上传材料。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相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http://fewpa.safea.gov.cn/login.php)、外国人就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fem.mohrss.gov.cn)在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仍可以继续使用。2017年5月1日起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停止办理新申请业务,只办理延期、变更、注销等业务。2017年6月30日起上述系统停止使用。

2017年7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全部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2017年7月1日前,我局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工作许可等相关证件继续有效,外交和公安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自2017年10月1日起,凡持有有效《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的外国人可自愿换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

2017年10月1日起,我国驻外使领馆将不再接受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有效期内的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仍然有效。

河南省外国专家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