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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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现将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 一 ) 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 二 ) 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 三 ) 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 以 “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 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 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 一 ) 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见附件1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 )、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

( 二 )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属学校等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 套。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 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 套。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作者署名处加盖公章,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henan.gov.cn/ ) 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 下载填写,需报送纸质版1 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即使申报 1项也要填写) 由报送单位汇总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报送纸质版2 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 三 ) 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 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四) 发送电子邮件须在 “主题”栏中注明 “成果评审+报送单位名称+份数”。电子稿中单位文件夹按“报送单位代码(另文通知) + 单 位 名 称 ” 格 式 命 名 后 压 缩 发 送 到 邮 箱2268676030@qq.com。单位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单位内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单位内排序务必和汇总表排序一致。

三、成果申报程序

(一)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和评审工作。

( 二 )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 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成果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其他单位(学校) 申报的成果由单位(学校) 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三) 申报截止时间:5 月 19 日 16:0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71—62632790



附件: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2.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