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更多创新资源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线集聚,引导高层次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鼓励中原学者与省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20〕100 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 2023 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建站单位应满足《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和要求;
(二)进站中原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2023 年每位中原学者新进站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 个,每位中原学者进站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3 个;
(三)鼓励市级以上各类产业、创业、孵化等科技园区管理机构,申请建设中原学者工作站,服务园区内各运营企事业单位。
二、材料要求各申请建站单位要认真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经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及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纸质材料一式 1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
2023 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按照常年受理申请、分批评估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