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研机构建设,为我校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培育点提供有力的支撑,根据我校《重点科研机构(平台)管理办法》(郑工政〔2021〕19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遴选建设一批校级重点科研机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应有明确的中长期研究规划、研究方向和科研目标,对学校重点学科与硕士学位培育点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应有学术造诣较深、学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及较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学术带头人,科研人员不少于6人,结构较为合理。近三年以来的科研业绩条件必须满足下列5条中的2条。
1.在相近研究方向上承担有市厅级项目以上5项以上;或者横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
2.在相近研究方向上,理工科类被SCI、EI、CSCD收录论文5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及决策咨询报告5篇以上。
3.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以上。
4.理工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人文社科需出版高水平论著或规划教材2部以上。
5.转移转化科研成果1项以上,或者承接横向科研项目、社会服务项目2项以上。
二、 审批程序
1.申请校级重点学科须填写《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建设申请表》,经所在院(部)审查盖 章后,一式三份报送校科研处审核。
2.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校重点科研机构评委会进行会议评审。
3.校重点科研机构评委会召开评审答辩会,由评审专家投票,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4.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将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数据准确无误,经所在学院审查并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2.《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1年12月26日下午6点之前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版报送至keyanchu12747@163.com
联系电话:0371-62632790
附件:《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申请表》